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23:52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臺中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4
肆、預約方式:以電話或於志工服務處現場預約。
民國 94 年 01 月 04 日訂定
4
肆、預約方式:以電話或於志工服務處現場預約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