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 意見箱之設置,以各場舍單位至少設置一個,置於收容人易投遞之處 所為原則;並於意見箱旁張貼「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意見箱 投書須知」。
二 意見箱之設置,以各場舍單位至少設置一個,置於收容人易投遞之處 所為原則;並於意見箱旁張貼「台灣台北監獄收容人意見箱投書須知 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