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3 09:0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開放收容人家屬參訪應行注意事項 7
柒、D 類
    對象為政府官員、學術研究單位、媒體等:依來訪之目的性規劃辦理
    。
民國 93 年 08 月 12 日訂定
7
柒、D 類
    對象為政府官員、學術研究單位、媒體等:依來訪之目的性規劃辦理
    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