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2 15:07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/停
法務部矯正機關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5
十五、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,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,一律穿著制服。 服勤之裝備機具,原則同矯正人員,並按需要配備之。
民國 97 年 09 月 25 日修正
15
十五、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,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,一律穿著制服。 服勤之裝備機具,原則同矯正人員,並按需要配備之。
民國 92 年 03 月 17 日修正
15
十五、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,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,一律穿著制服。 服勤之裝備機具,原則同矯正人員,並按需要配備之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