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6:58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/停
臺灣基隆監獄志工服務人員實施要點 7
七、本要點經 典獄長核可並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民國 88 年 10 月 15 日訂定
7
七、本要點經 典獄長核可並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