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7 16:2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砂畫班勤務注意事項 1
一、砂畫班以教授砂畫技能訓練與製作為主,收容人容額為二十五名。其
    內區分為教室區、裱褙區、庫房、工具室、浴廁、辦公室等。
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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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砂畫班以教授砂畫技能訓練與製作為主,收容人容額為二十五名。其
    內區分為教室區、裱褙區、庫房、工具室、浴廁、辦公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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