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1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獄政管理系統管制作業要點 13
十三、各工作站電腦使用人或保管人職務異動或離職時,應移交保管或使
      用之軟體及相關手冊文件,並向資訊處理單位報備,辦理異動登記
      。
民國 90 年 10 月 08 日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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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各工作站電腦使用人或保管人職務異動或離職時,應移交保管或使
      用之軟體及相關手冊文件,並向資訊處理單位報備,辦理異動登記
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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