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7 01:3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返家探視(含奔喪)勤務注意事項 15
十五、服勤時,不得瞌睡、聊天、吸菸、飲酒、嚼食檳榔、閱讀書報、聽
      收音機等有關違反值勤規定之行為,否則按其情節輕重,分別依公
      務人員考績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懲處。
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
15
十五、服勤時,不得瞌睡、聊天、吸菸、飲酒、嚼食檳榔、閱讀書報、聽
      收音機等有關違反值勤規定之行為,否則按其情節輕重,分別依公
      務人員考績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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