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6.02 15:5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(含住院)勤務注意事項 9
九、戒護收容人外醫期間,親友探視之時間及對象,應依接見有關規定辦
    理登記及檢查,並配合醫院探病規定辦理,非因病情需要,經醫囑並
    報經所長准許,病房內嚴禁容留親友過夜。
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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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戒護收容人外醫期間,親友探視之時間及對象,應依接見有關規定辦
    理登記及檢查,並配合醫院探病規定辦理,非因病情需要,經醫囑並
    報經所長准許,病房內嚴禁容留親友過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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