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3 03:4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朗讀勵志書籍「了凡四訓」應行注意事項 2
貳、目標:
    每位收容人均能熟讀本書,且至少能夠背誦一個篇目以上。 (本書共
    計四個篇目) 並藉由本書之善惡果報之軼事,潛移默化收容人心性,
    啟發其良知,進而改悔向上。
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訂定
2
貳、目標:
    每位收容人均能熟讀本書,且至少能夠背誦一個篇目以上。 (本書共
    計四個篇目) 並藉由本書之善惡果報之軼事,潛移默化收容人心性,
    啟發其良知,進而改悔向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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