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4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臺中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動用要點 3
三、動用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應以書面敘明用途,陳監獄長官核准後使用
    。
民國 94 年 08 月 17 日修正
3
三、動用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應以書面敘明用途,陳監獄長官核准後使用
    。
民國 91 年 08 月 12 日修正
3
三、動用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應以書面敘明用途,陳監獄長官核准後使用
    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