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2 14:5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公務車輛油料管理暨保養修理注意事項 4
四、每月統計各種公務車輛耗(加)油記錄前,應事先將車輛油箱加滿,
    以利換算耗油量及其準確度。
民國 94 年 08 月 25 日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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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每月統計各種公務車輛耗 (加) 油記錄前,應事先將車輛油箱加滿,
    以利換算耗油量及其準確度。
民國 90 年 08 月 29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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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每月統計各種公務車輛耗 (加) 油記錄前,應事先將車輛油箱加滿,
    以利換算耗油量及其準確度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