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3 20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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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
臺灣新店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18 條
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民國 93 年 03 月 31 日訂定
第 18 條
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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