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2 15:3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公文品質評量實施注意事項 3
三、各科室承辦業務之公文適用本注意事項之情形如左:
【一】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。
【二】依公文之性質毋庸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中,經指示須列入評量
      者。
【三】受刑人假釋報告表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報請免除、停止強制工作報
      告表。
    但上揭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適用本注意事項:
【一】僅存查不需擬辦之公文。
【二】由科室主管決行之公文。
民國 93 年 03 月 01 日訂定
3
三、各科室承辦業務之公文適用本注意事項之情形如左:
【一】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。
【二】依公文之性質毋庸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中,經指示須列入評量
      者。
【三】受刑人假釋報告表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報請免除、停止強制工作報
      告表。
    但上揭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適用本注意事項:
【一】僅存查不需擬辦之公文。
【二】由科室主管決行之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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