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、少年受刑人,一律依舊法進分標準起分、進分。
十七、少年受刑人,除適用新法、新新法撤銷假釋外,一律依舊法進分標 準進分。
十七、少年受刑人,除適用新法撤銷假釋外,一律依舊法晉分標準晉分。
十七、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,依新法起分標準起分、舊法晉分標準晉分, 撤銷假釋者除外。
十七 適用新法少年受刑人,依新法起分標準起分、舊法晉分標準晉分, 撤銷假釋者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