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4.04.22 1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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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3
參 實施對象: (一) 各監獄、技能訓練所、少年輔育院、學校。 (二) 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。 (三)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、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 。
民國 91 年 08 月 30 日修正
3
參 實施對象: (一) 各監獄、技能訓練所、少年輔育院、學校。 (二) 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。 (三)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、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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