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保管 (一)機密檔案,應使用密封式鐵櫃保管。 (二)各科室依規定將歸檔之文卷,由承辦人員將文卷逐件登入歸檔清單 ,送交檔案室由管檔人員點收後,並編纂年度各科室檔案索引總簿 。 (三)每年歸檔數量應於年終由檔案管理單位陳報所長核閱。 (四)檔案保管場所,不得擅自進入。
七、保管 (一) 機密檔案,應使用密封式鐵櫃保管。 (二) 各科室依規定將歸檔之文卷,由承辦人員將文卷逐件登入歸檔清單 ,送交檔案室由管檔人員點收後,並編纂年度各科室檔案索引總簿 。 (三) 每年歸檔數量應於年終由檔案管理單位陳報所長核閱。 (四) 檔案保管場所,不得擅自進入。
柒 保存年限屆滿銷毀 一 已屆滿保存期限之檔案,由檔案管理單位,繕造擬銷毀檔案目錄 (附 件五) ,送會相關業務單位審查。各單位應根據相關法令與本要點所 定之存廢標準,凡必須延長保存年限之案件,應簽註具體理由,並由 單位主管簽陳核准;其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銷毀之檔案,再制定檔案 銷毀計劃 (附件六) 及檔案銷毀目錄 (附件七) 簽報本機關權責長官 轉監督機關核准後會同有關單位派員監毀。 二 各種會計憑證、報表、簿籍之銷毀,應依照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。 三 已銷毀之檔案應在相關之目錄上加註「○年○月○日奉准銷毀」字樣 。 四 具有史料價值之檔案,應依規定處辦,但機密檔案應俟機密等級消失 後,再行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