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5 11:38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國家機密保護法 第 2 條
本法所稱國家機密,指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,對政府機 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,經依本法核定機密等級者。
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訂定
第 2 條
本法所稱國家機密,指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,對政府機 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,經依本法核定機密等級者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