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07.17 0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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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臺灣臺北看守所文書流程管理稽核計畫 7
七 各科室借調檔案,應於七日內歸還,屆期如需繼續使用,應提出展期 申請。
民國 92 年 01 月 13 日修正
7
七 各科室借調檔案,應於七日內歸還,屆期如需繼續使用,應提出展期 申請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