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7 01:5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文書流程管理稽核計畫 3
三  秘書室為加強文書流程管理功效,應與各科室密切聯繫配合,落實文
    書稽催、時效統計分析、流程簡化及運用資訊技術執行相關工作;並
    得視需要與各科室舉行會議,共同檢討改進。
民國 92 年 01 月 13 日修正
3
三  秘書室為加強文書流程管理功效,應與各科室密切聯繫配合,落實文
    書稽催、時效統計分析、流程簡化及運用資訊技術執行相關工作;並
    得視需要與各科室舉行會議,共同檢討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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