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宗旨 為鼓勵本部所屬矯正機關教誨師 (含科、組長) 、導師、訓導員、輔 導員及教導員發揮專業精神,以提高教化之效果,特訂定本要點。
一 目的 法務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鼓勵所屬各矯正機關教誨師 (含科長、組 長) 、導師、訓導員、輔導員及教導員發揮專業精神以提高教化效果 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