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3 05:3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加班管制注意事項 10
十  例假日、紀念日及節日、選舉日或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日,如因業
    務需要,於是日照常出勤未予放假者,宜按服勤時間核實予以六個月
    內擇期補休,其加班時間不受每日四小時之限制。
民國 91 年 11 月 01 日訂定
10
十  例假日、紀念日及節日、選舉日或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日,如因業
    務需要,於是日照常出勤未予放假者,宜按服勤時間核實予以六個月
    內擇期補休,其加班時間不受每日四小時之限制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