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7:5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信託法 第 79 條
公益信託關係消滅,而無信託行為所訂信託財產歸屬權利人時,目的事業
主管機關得為類似之目的,使信託關係存續,或使信託財產移轉於有類似
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。
民國 85 年 01 月 26 日訂定
第 79 條
(無歸屬權利人之公益信託消滅時信託財產之處理)
公益信託關係消滅,而無信託行為所訂信託財產歸屬權利人時,目的事業
主管機關得為類似之目的,使信託關係存續,或使信託財產移轉於有類似
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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