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22:3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圖文組版班應行注意事項 20
二十  學生不得攜帶飲料、食品等物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
20
二十  學生不得攜帶飲料、食品等物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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