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7:40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/停
臺灣基隆看守所為民服務要點 6
六 應簡化各項申請作業程序,須告知申請人之事項,應一次告知,使洽 公民眾能儘速滿足其要求。
民國 91 年 11 月 05 日訂定
6
六 應簡化各項申請作業程序,須告知申請人之事項,應一次告知,使洽 公民眾能儘速滿足其要求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