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2 1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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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4
四 學生到工場參加技能訓練時,工場負責人應確實掌控機具、材料之管 理及使用情形,下課時應確實檢查及清點器材數量
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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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學生到工場參加技能訓練時,工場負責人應確實掌控機具、材料之管 理及使用情形,下課時應確實檢查及清點器材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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