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2 0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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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22
二十二 要求學生對有問題之電腦應立即報告並說明狀況,由技師處理, 不得任意拆卸主機及更換零件。
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
22
二十二 要求學生對有問題之電腦應立即報告並說明狀況,由技師處理, 不得任意拆卸主機及更換零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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