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7 1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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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17
十七 了解學生學習狀況,如有跟不上進度或適應不良者,應利用下課回 班時間加強輔導,並督促其努力用功。
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
17
十七 了解學生學習狀況,如有跟不上進度或適應不良者,應利用下課回 班時間加強輔導,並督促其努力用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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