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9:46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/停
臺灣屏東監獄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要點 7
七 所有垃圾應先以縮小體積 (壓縮) 之方式處置後,再集中分類。
民國 90 年 04 月 16 日修正
7
七 所有垃圾應先以縮小體積 (壓縮) 之方式處置後,再集中分類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