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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4 1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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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屏東監獄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要點 2
二 垃圾經由分類,將可回收之垃圾再利用,不可回收之垃圾予以焚化或 掩埋,以達到減量化,效率化、衛生化、資源化及經濟化之目標。
民國 90 年 04 月 16 日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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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垃圾經由分類,將可回收之垃圾再利用,不可回收之垃圾予以焚化或 掩埋,以達到減量化,效率化、衛生化、資源化及經濟化之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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