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22:2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戒護收容人返家奔喪應遵守事項 14
十四  收容人如有故意不遵守規定,回監後應簽報懲處。
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
14
十四  收容人如有故意不遵守規定,回監後應簽報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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