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2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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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屏東監獄隔離舍靜思房受刑人考核實施要點 5
五 違規考核期間或解罰未滿三個月,再違規受處分者,責任點數加重二 分之一。
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
5
五 違規考核期間或解罰未滿三個月,再違規受處分者,責任點數加重二 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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