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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臺灣高雄監獄環保廢棄物模型製作比賽實施要點 1主旨:為提倡受刑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及環境觀念,並啟發其創作技藝,
訂定本實施要點。
一 比賽時間:九十年十月上旬 (時間另行通知) 請各單位將參賽
作品於十月一日前送交戒護科彙整以供評審。
二 比賽地點:假技訓中心圖書室評審。
三 比賽方式:
(一) 以工場、技訓班為單位,每單位遴選三件,每件作品以受刑
人一名或二名製作參加決賽。
(二) 作品規格以不超過一立方公尺為原則;題材不拘,但內容不
得有違公序良俗或喻諷他人人身事物。
(三) 製作材料以週遭環保廢棄物品 (如保特瓶、廢電池、廢竹蓆
、舊報紙、包裝箱、包裝袋、香煙包裝盒或飲料鋁箔包..
.等) 現成材料製作之。作品背面請註明參賽者之教區、工
場、作者姓名。
(四) 工具與材料由各單位自備。
(五) 違反比賽方式之作品將不予受理。
四 評審內容:1 創意50%。2 美感50%。
五 獎勵方式:
(一) 團體部份:取平均分數第一名教區頒發冠軍錦旗乙幅。
(二) 個人部份:取優勝前五件作品,第一、二、三名受刑人每名
各頒發獎狀、榮譽卡各乙張,第四、五名受刑人各頒發獎狀
乙張,以資獎勵。
(三) 請教化科配合核發第一、二、三名作品受刑人榮譽卡。
六 評審:恭請 典獄長為主任評審委員,副典獄長為
副主任評審委員,秘書為評審委員兼執行長,各科室主
管為評審委員。
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審,得隨時修正之。
八 本要點陳奉 典獄長核准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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