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準備相驗之資料身份簿(總務科)、就診病歷(衛生科)、接見卡、 筆錄(戒護科)、照相並派車(總務科)接家屬到場,並由秘書帶隊 召集總務、衛生、戒護科長暨相關人員到場因應。
四 準備相驗之資料身份簿 (總務科) 、就診病歷 (衛生科) 、接見卡、 筆錄 (戒護科) 、照相並派車 (總務科) 接家屬到場,並由秘書長帶 隊召集總務、衛生、戒護科長暨相關人員到場因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