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4:03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申請假日電話接見實施要點 4
四  辦理方式:以教區為單位,每星期由二個教區輪流辦理,並得視申請
    人數增減之。
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訂定
4
四  辦理方式:以教區為單位,每星期由二個教區輪流辦理,並得視申請
    人數增減之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