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、戒護奔喪(探視)應加強戒護及隨時與機關保持聯繫,並於上、下車 及奔喪(探視)過程隨時注意四週之可疑人、車及其他特殊情況,避 免有被挾持或傷害之情事發生。
十 戒護奔喪 (探視) 應加強戒護及隨時與機關保持聯繫,並於上、下車 及奔喪 (探視) 過程隨時注意四週之可疑人、車及其他特殊情形,避 免有被挾持或傷害之情事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