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、宿舍配住人應妥為維護,維護範圍包含配住人居住之房屋本體內外 及附屬建築、庭院、圍牆與其接連內外花台等均屬之,並經常保持 整潔,如有人為破壞或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招致毀損,均應負修繕 賠償責任。
十四、宿舍配住人應妥為維護,並經常保持整潔,如有人為破壞或未盡善 良管理人責任招致毀損,均應負修繕賠償責任。
十三、宿舍配住人應妥為維護,並經常保持整潔,如有人為破壞或未盡善 良管理人責任招致毀損,均應負修繕賠償責任。
十五 宿舍配住應妥為維護,並經常保持整潔,如有人為破壞或未盡善良 管理人責任招致毀損者,均應負修繕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