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為樹立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服務理念,落實為民服務工作,爰依據「 臺灣高等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改進要點」第六點之 規定,訂定本注意事項。
壹 為樹立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服務理念,落實為民服務工作,爰依據「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改進要點」 第六點之規定,訂定本注意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