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6:3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違規收容人考核實施要點 7
七  因違規施用戒具之收容人若患有疾病,健康狀況欠佳時,應報請暫停
    戒具之使用。
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
7
七  因違規施用戒具之收容人若患有疾病,健康狀況欠佳時,應報請暫停
    戒具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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