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8.15 10:2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員工借住單身宿舍使用要點 11
十一、借用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者,喪失其借用之權利,並由事務管理人
      員簽請議處。
民國 94 年 10 月 11 日修正
11
十一、借用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者,喪失其借用之權利,並由事務管理人
      員簽請議處。
民國 91 年 10 月 09 日訂定
11
十一  借用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者,喪失其借用之權利,並由事務管理人
      員簽請議處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