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12 1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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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14
十四 參加院外實習之學生,需由家長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簽署損害 賠償保證書 (如附件 (一) ) 。
民國 91 年 07 月 25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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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 參加院外實習之學生,需由家長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簽署損害 賠償保證書 (如附件 (一) 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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