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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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當事人閱覽行政資訊及卷宗須知 7
七、閱覽室內之各項器材及設備須妥善使用,如因使用人操作不當而導致 故障、毀損,應負維修賠償責任。
民國 94 年 10 月 05 日修正
7
七、閱覽室內之各項器材及設備須妥善使用,如因使用人操作不當而導致 故障、毀損,應負維修賠償責任。
民國 90 年 08 月 20 日訂定
7
七 閱覽室內之各項器材及設備須妥善使用,如因使用人操作不當而導致 故障、毀損,應負維修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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