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2 10:4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明陽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7
七  本會每年定期舉行四次,以二月、六月、八月、十二月各召開一次為
    原則。唯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每年二月、八月召開會議必須擬定
    該學期學校課程計畫方案,呈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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