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、收容人申訴案件之評議決定,應告知申訴人,並應即轉報監督機關 。
十四、收容人申訴案件之評議決定,應告知申訴人,如申訴人對決定仍有 不服時,應即轉報監督機關。
十四 收容人申訴案件之評議決定,應告知申訴人 (如附件三) ,如申訴 人對決定仍有不服時,應即轉報監督機關。
十四 收容人申訴案件之評議決定,應告知申訴人,如申訴人對決定仍有 不服時,應即轉報監督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