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20:08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廢/停
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實施要點 7
七 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內,如有違反紀律或脫逃及不法行為等,應負 一切法律責任,其同住之眷屬,如有教唆幫助等事實,亦應連帶負法 律責任。
民國 90 年 05 月 01 日修正
7
七 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內,如有違反紀律或脫逃及不法行為等,應負 一切法律責任,其同住之眷屬,如有教唆幫助等事實,亦應連帶負法 律責任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