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9:0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消耗性物品控管稽核要點 2
二、目的: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,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
    用,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,達到符合經濟效益、節省
    公帑之目的。
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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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目的: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,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
    用,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,達到符合經濟效益、節省
    公帑之目的。
民國 91 年 07 月 12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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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目的: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,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
    用,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,達到符合經濟效益、節省
    公帑之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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