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,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訂定本要點。
一、法務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,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暨考試院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 八九考台組貳一字第○八七四六號函訂定本要點。
一 法務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,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暨考試院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 八九考台組貳一字第○八七四六號函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