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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班學員第一階段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要點 4四 學員第一階段實務訓練成績分為學科成績與訓育成績兩類,考核項目
及所占比例如左:
(一) 學科成績:百分之六十。
1 專業課類:百分之六十。
(1) 學科測驗:百分之四十。
(2) 作業推演:百分之四十。
(3) 心得寫作:百分之十。
(4) 研討發言:百分之十。
2 法紀課類:百分之二十 (學科測驗) 。
3 學術課類:百分之二十 (學科測驗) 。
(二) 訓育原成績:百分之四十。
1 基本觀念:包括忠誠、信心、思維、見解、理想等,占百分之三
十。
2 品德操守:包括廉潔、公正、誠實、負責、涵養、膽識、榮譽、
服務態度及團體精神等,占百分之三十。
3 工作才能:包括領導、決心、學識、表達、創意、領悟、應變、
判斷等,占百分之二十。
4 生活素養:包括規律、禮節、勤惰、整潔、習性、談吐、待人、
嗜好等,占百分之十。
5 體能:包括精神、儀態、健康、運動、耐力等,占百分之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