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9:10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政風機構加強行政肅貪作業要點 11
十一、各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案件之結果,應循政風體系陳報法務
      部廉政署。
民國 94 年 08 月 17 日修正
11
十一、各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案件之結果,應循政風體系陳報法務
      部政風司。
民國 86 年 04 月 19 日訂定
11
十一  各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案件之結果,應按月循政風體系陳報
      法務部政風司 (附表二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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