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4:3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 1 條
為端正政風,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,特制定本法。
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修正
第 1 條
為端正政風,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,特制定本法。
民國 82 年 07 月 02 日訂定
第 1 條
為端正政風,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,建立公職人員利害關係之規範,
特制定本法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